选手参加在石景山区广播电视中心举办的选拔赛、全市半决赛、全市决赛朗诵作品时,配乐不限(配乐不加分,不配乐不减分);如果配乐不合适将扣分:配乐与作品基调不符扣1分、配乐节奏和人声节奏不协调扣1分、配乐声音大小与人声大小不和谐扣1分。
朗诵作品时需要用配乐的选手,须提供可以播放的mp3格式的音频文件(如果配乐不是mp3格式的音频文件请转换为可以播放的mp3文件),请将保存有配乐的U盘带到比赛现场并须于当场比赛开始前半小时排好队依次将配乐交给大赛工作人员复制到指定的电脑中。
特别说明:
1、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能正常播放的mp3格式的配乐音频文件的选手视为不用配乐!
2、 所有关于大赛的通知、公告等信息都将发布在“大赛公告”中,不再一一通知选手。请所有参赛选手及时关注 朗诵比赛网站 www.fangfeimengxiang.com “大赛公告”中发布的信息!因为未及时关注“大赛公告”的信息而耽误了参赛、领奖(全市决赛时将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选手自行担责。